入住须知

入住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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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条件

1  原则上70周岁以上杭州户籍的自理老人,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老人。

2、 无传染性疾病、精神类疾病。

3、 身体状况、生活习惯、性格趣向、精神状况适合过集体生活。

4、 同等条件下,西湖区户籍优先(或监护人西湖区户籍)

入院程序

1、老人由家属陪同参观本中心,自愿提出申请,登记床位。

2、健康体检:申请入住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市级医院出具的内外科、血常规、乙肝三系、生化全套、肺部CT、脑CT、骨密度、皮肤传染性疾病(皮肤有无过敏)、MMSE量表(老年内科或精神科)共九项检查纸质报告,缺一不可。

3、视老人年龄、病、残状况和体检资料,暂定护理等级。

4、持休养员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,及老人户口本复印件(户主页和本人详细资料页),休养员一寸近照二张来院签订协议,缴付费用,安排床位。

休养须知

1、老人入院时,须确定委托人(亲属或单位),委托人负责老人入住中心期间的费用、疾病治疗及突发事情的处理。

2、本中心实行先缴后住的方式。入住首月按实际天数收费,以后每月25日起交纳下月费用。每月15日前离院者按半月收费,15日后离院者按全月收费。伙食费等按实际天数收取。

3、老人的护理等级由院方视其年龄、残情、病情及自理能力与老人或亲属协商初定。

4、本中心对新入住老人实行半个月的试住制度,试住期结束后正式确定护理等级。

5、老人入住中心时须如实告诉病情,入住后如发现患有传染病、精神病及不适合过群体生活的状况,委托人应及时接回。如遇有思想、生活或医疗等方面问题,委托人应协助做好工作,不得借故推托。

6、老人生活用品自理,个人家具未经允许不准搬入房内;房间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、使用明火如艾灸等,如若查证,立即劝返。

7、休养老人外出须书面请假,并佩带休养证,行路注意安全,意识不清和行动不便的老人须有人陪伴,外出期间发生意外责任自负。

8、老人发生突发事情,委托人在接到中心通知后,必须及时来中心。委托人未到前,中心会采取紧急措施,费用由休养员或委托人承担。

9、文明休养,维护社会公德,爱护公物,节约用电、用水,若损坏公共设施,须照价赔偿。

10、来客探望,要遵守制度,维护环境整洁、安静,未经允许不得留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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